自2004年起,李長榮於各營運據點陸續推動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台灣生產據點依循環境部(EPA)溫室氣體盤查指引及ISO 14064-1:2018標準進行盤查與查證,中國各廠區則依循ISO 14064-1:2018標準執行盤查與第三方查證;台北辦公室、研發中心、高雄碼頭儲運站及中科虎尾廠則依循ISO 14064-1:2018標準進行自主盤查作業,美國及加拿大廠區則依當地主管機關要求進行自主盤查,未來也將逐步全面導入第三方查證程序,以提升盤查一致性與國際接軌程度。
綠色變革的創造者
氣候與能源
氣候與能源

李長榮的溫室氣體排放以間接排放(範疇二)為主,占總體排放量約 83%,而直接排放(範疇一)則占約 17%。因此,本公司減碳策略聚焦於生產據點的能源整合,電力與蒸氣使用效率提升。為落實氣候承諾,高階管理層於第一季核定上修減碳目標─對齊科學基礎減量目標,2030年範疇一與範疇二絕對減量42%,並於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以符合《巴黎協定》1.5℃之升溫控制。未來公司將持續深化節能意識,提升廠區能源使用效率,同時減少燃料使用,強化廠區管理以降低廢氣排放,穩健邁向低碳轉型,實踐企業永續經營。
能源管理
2012 年起以台灣大社廠為示範廠,率先導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並陸續延伸至其他生產廠區,截至2025年底,台灣與中國地區所有生產廠已100%導入能源管理系統並通過第三方驗證,並持續進行定期維護與效能檢視,以確保管理系統的有效運作。李長榮積極推動能源管理,透過系統化數據監控與跨部門協作機制,持續檢討製程並優化操作參數,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各廠區亦定期盤點高耗能設備與潛在節能機會,導入高效能設備與智慧控制系統,持續降低單位產品能耗,邁向高效、低碳的永續營運目標。
面對全球再生能源使用政策推動以及台灣政府的法規要求,我們積極評估擴大再生能源使用與設備建置的方案。李長榮目前於大社廠及楠梓研發中心設置了自發自用的太陽能發電設備,分別產生了1,476 GJ及111GJ的能源,並已取得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台灣各廠區因應《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簡稱為「用電大戶條款」)《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至一百十七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由綠色變革小組整合各廠相關單位,依照法令要求與公司承諾,於2023年起規劃導入多元再生能源,2025年綠色電力使佔比總用電量約1.363%,相比基準年(2021年)上升66.5倍。我們致力於減緩能源使用對氣候變遷的影響,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將達到15%。

空氣品質管理
本公司將空氣品質管理列為環境管理之重點項目,建構了跨工廠與事業部之管理架構,定期由環境風險管理處偕同各廠工安環保室人員、外部學者專家等已跨廠稽核的模式強化污染防制的推動,並於KPI績效管理會議中向高階管理層報告現況與改善作為,以落實管理蜂針。本公司整合AI Factory智能監控、EYE-C-GAS紅外線巡檢、FTIR全時監測技術,建構時間與空間之雙維度監控與警報,以確保所有生產據點的揭露數據之真實性與可靠度以及排放符合法規要求。
